1月16日,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表示,近年来,海南充分发挥美丽海湾建设的统领作用,从四方面推动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刘洋摄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高位谋划推动。
2023年初,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海南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积极推动具有一定工作基础且现状优良的湾区开展美丽海湾试点示范建设,分批次、分类型,梯次推进全省美丽海湾建设。通过贯彻《海南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海南还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陆海共治、河海兼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保护、利用海湾生态资源。此外,海南还量身定制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一湾一策”,系统推进陆海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目前,沿海各市县已全部完成了“一湾一策”的制定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标准措施。
经过调研和反复论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海南岸线划分为58个地理单元,“十四五”期间计划重点推进21个海湾地理单元步入美丽海湾行列,其中8个湾纳入国家规划。通过任务划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美丽海湾建设与落实《海南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效衔接,将“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逐项细化分解、精准落实到每一个海湾,形成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共计6个大类234项重点任务,现已全面启动。结合国家基本要求和海南实际,该厅还制定印发《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指标(试行)》,在国家5条指标基础上增加6条指标,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特色美丽海湾进一步明确方向。
三是坚持陆海统筹,推动综合整治。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以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为引领,统筹开展入海排污口核查整治、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制定印发《海南省入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入海排污口核查整治的若干措施》,将全省1985个入海排污口纳入监管清单,利用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六水共治等平台督促沿海市县开展排查整治,并定期开展抽查抽测,为“一湾清水”提供源头保障。
四是突出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
2023年8月,海口湾、三亚湾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全国12个),实现海南海湾的首次入选,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2023年9月,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美丽海湾评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海南省美丽海湾申报和评选。三亚海棠湾、昌江棋子湾、东方感城港湾经过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核等环节,被评为2023年度海南省美丽海湾;入选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海口湾、三亚湾也自动获评海南省美丽海湾,对全省美丽海湾打造起到积极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