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南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办法》已于12月15日公布施行,是海南省首个关于旅游公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办法》明确了旅游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的概念,以及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有法定职责的主体,为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提供了重要依据,也给社会各界更好地参与、使用旅游公路提供了指引。
《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陈卫东摄
据了解,《办法》创新性提出了旅游公路的定义,对旅游公路的路域环境、景观风貌提出具体管控要求,突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求,明确建筑控制区范围,并创新性提出了交旅融合、群众参与、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要求。
在旅游公路规划方面,《办法》规定了旅游公路规划职责,明确了规划原则。
在旅游公路建设方面,《办法》明确了基本建设程序、标准要求、建设统筹、智慧交通建设等内容,要求旅游公路应统筹建设慢行系统、停车区、观景台、卫生间等服务设施,适当提高交通标志标线等级,鼓励建设智慧交通。
在旅游公路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了旅游公路管理职责、建筑控制区、路域环境、标志标识、禁止行为、交通安全、赔偿补偿、应急管理等内容。为防止旅游公路街道化,维护良好的路域环境,杜绝出现先乱后治情形,《办法》对建筑控制区、路域环境和禁止行为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将旅游公路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在旅游公路养护方面,《办法》规定了旅游公路的养护目标、养护巡查、养护作业等内容,鼓励旅游公路养护市场化。
在旅游公路运营方面,《办法》将旅游公路纳入旅游发展规划,鼓励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品牌,引导群众参与运营,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整体纳入社会管理,逐步实现公共客运交通全覆盖等内容。
资料图: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木兰湾段。记者刘洋摄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澎在发布会上表示,交通部门将在旅游公路设计阶段注重突出公路与周边环境融合、标志标线品质等细节,力争做到精益求精,在建设阶段将加强质量管理,突出绿化美化,使旅游公路既能自成一体,又能融入自然。此外,交通部门还将切实为游客需求考虑,不断完善观景台、停车区的服务功能,配套建设充电桩等设施,并在公路沿线规划布局汽车租赁、共享汽车等服务网络,为游客营造便捷舒适的旅游出行环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还将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加强旅游公路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打造“绿色低碳”公路,积极推动智慧交通建设,鼓励发展路衍经济,提升旅游公路的品牌影响力。
资料图:环岛旅游公路儋州峨蔓段。记者刘孙谋摄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专项规划处副处长金洋表示,省资规厅将加强旅游公路规划设计,按照“以景选线、以线串景”,通过旅游公路主线、支线、鱼骨线串联景区、景点、美丽乡村,展现海南优美的自然风景和浓郁的历史人文资源,并坚持保护自然、生态优先原则,突出地域特色,亲近山海,加强沿线村镇风貌管控,提升旅游公路的见山、见海、见景率。
自环岛旅游公路建成通车后,车流和人流明显增多。海南省司法厅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与推进处处长刘其波表示,省司法厅将协调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单位和个人对公路违法行为的举报,健全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同时,相关部门将及时总结推广“执法+服务”经验,推动执法向服务延伸,通过提醒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及时规范在旅游公路及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行为,既保障出行安全和游客体验,又让执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