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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理由骗取“对象”60万元,海口一人被判刑10年6个月
椰网/海拔新闻 记者柯育超 2024-07-24 21:53

  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交往期间,多次虚构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60万余元。之后,任某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近日,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据了解,2021年8月,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微信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任某多次虚构其母亲做手术住院、父亲去世、妹妹上大学、投资运营抖音账号等事由,骗取李某钱款共计人民币603230元,并将款项用于赌博和个人生活开销等。案发前尚有人民币566830元拒不退还。

  海口琼山法院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情侣关系,基于双方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被告人将部分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对该部分款项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应当从诈骗数额中予以扣减。遂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任某向被害人退赔相关诈骗款项。宣判后,任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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