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很方便很快捷!”近日,海口市民潘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她生完小孩后出院当天上午提交了申请,下午5点多就收到了生育津贴。
自6月1日(含)起,我省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据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统计,6月1日至6月30日,我省已为83人直接拨付生育津贴,合计金额93.12万元。
“这个新政策保障了参保女职工的权益,且申请流程简单明了。”潘女士说,她办理出院结算时收到海南省医保局发送的一条短信提示:可通过“海南医保”APP或小程序申请生育津贴,并请确保生育后(含当月)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的医疗保险按时缴纳。随即,她根据实际情况很快就完成了提交。
6月24日,潘女士生完孩子办理出院结算时,收到海南省医保局发送的短信温馨提示。受访者提供
与潘女士有着同样经历的海口市民高女士说:“申请流程简单方便,当月就可以领取津贴,对正在休产假的职工来说很暖心。”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处二级主任科员柯国良介绍,6月1日后,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在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后,海南省医保局会通过信息平台向参保职工发送短信通知,提醒参保职工登录“海南省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端、“海南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请,或者到医保经办机构以线下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个人生育津贴申请。
柯国良进一步介绍道,符合条件的顺产的参保职工发放生育津贴3个月,剖腹产、难产类的发放生育津贴3.5个月,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增加一胞胎就再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职工享受津贴月数以及当月社保缴费到账情况,直接逐月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