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批气瓶通过危化品运输车点对点从燃气充装站运送至市区各供应站。负责配送的师傅将充装好的液化气瓶检查后装车,进行“最后一公里”配送;在终端配送环节,配送人员驾驶统一车辆、统一着装、持证上岗,通过车辆定位系统和人车绑定程序,实施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4月22日上午,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会议获悉,本月起,海口全市开始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严禁用户自提气。海口加快推进整个燃气配送环节车辆与信息平台联动,实时查看运输路线、实时定位,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海口全市开始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党朝峰摄
据介绍,在海口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使用危化品运输车辆或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规定的“小黄车”,配送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无证配送液化石油气、倒灌液化石油气等违法配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车库、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
海口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构建全领域责任体系,聚焦城镇燃气“瓶”“气”“灶”“管”“阀”“用气环境”六大方面问题,深入开展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海口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此外,会上就近期发生的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暴露出个别项目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护燃气管道以及安全规范施工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海口市城市管理局强调,各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022年就已建立的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工作机制,对涉燃开挖项目须同燃气企业签订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并在施工时通知燃气企业人员到现场实施监护,方可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