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海口、三亚、陵水、昌江、儋州、临高、琼海6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据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共6大类食品共3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餐饮食品和水果制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海口秀英菜香客来酒店(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村180号)销售的凉拌海蜇(加工日期:2023-04-13),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龙华骑楼春生特产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中山路86号)销售的标称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高坡下村189号一楼)生产的番木瓜(规格:21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01),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三亚立才农贸市场颜振菓蔬菜摊(地址: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立才农贸市场内48号摊位)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购进日期:2023-05-09),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陵水椰林十一社陈家富蔬菜店(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兴路60号)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2023-05-09),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35号第三市场三楼)销售的小芹菜(购进日期:2023-04-27),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三亚吉阳四姐农投蔬菜摊(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39号三亚农投公益性批发市场二批49-50号摊位)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购进日期:2023-04-24),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洋浦海润发购物中心(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D14区(凯丰城市广场)凯丰美食广场地下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04-27),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临高县调楼镇谭小燕蔬菜摊(地址:临高县调楼镇美良农贸综合市场蔬菜区2行3号)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04-23),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秀英何慧敏蔬菜摊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农贸市场内蔬菜区)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2023-04-24),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35号第三市场三楼)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2-25),检验项目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三亚第二市场董玉金菜摊(地址: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第二市场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4-03),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三亚田独陈海珠蔬菜摊(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鸿港新贸城农贸市场蔬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4-03),检验项目毒死蜱、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琼海万泉林诗爱蔬菜摊(地址:琼海市万泉镇天源文曲农贸市场蔬菜摊80号)销售的豇豆(日期:2023-03-21),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琼海嘉积马新蔬菜摊(地址:琼海市嘉积镇北门市场内B15号)销售的豇豆(日期:2023-04-21),检验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