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确占(1845年-1921年),洋浦咸塘村人,乐于行善,其子继承家风,也行善不辍。陈确占父子的慈善事迹,至今仍被人们传为佳话。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陈确占在地处海边的咸塘村出生。咸塘村早在宋代已经存在,南宋咸淳九年(1273年)癸酉科举人陈雷发,便是咸塘村人,陈雷发曾任宜伦县(今儋州)知县、南宁军(今儋州)知军。
咸塘村有一个优良的港口——咸塘港。它曾经是洋浦地区最热闹的一个港口,来往洋浦的商船,大多在这里停泊。古人多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陈确占经营航运、商业与渔业,经过艰苦创业,最后发家致富。咸塘村在大海里谋生的人很多,而同时代最为出类拔萃的就是陈确占和王坚桂二人。王坚桂(1870年-1930年),自号“颠人伯”,年龄比陈确占小,他从事运输业和商业,富甲一方,也是乐善好施之人。
陈确占致富后,回报乡里,做了几件造福乡亲的大好事。因为有善举,陈确占在《民国儋县志·人物志》“卓行”篇有传,传文称他“热心公益,建筑咸塘桥,砌咸塘井,修字纸塔”。
1921年,打拼了一辈子,将近耄耋之年的陈确占逝世,享年76岁。
陈确占有三子、三女。长子陈振模;次子陈锦华,小名“小长”;三子陈新华,也叫振三,小名“小新”。兄弟三人都任过公职。陈振模去世较早,卒于1928年,时年三十余岁。陈锦华、陈新华尤其善于经商,在当地十分富有。
陈确占的儿子继承父亲的产业,也传承父亲行善的美德,接力父亲的义举。
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在洋浦地区,多次建桥修路以便人们出行。干冲桥、太成市至文村桥、太成市至沙地村桥、西浦至鳌山村桥、夏兰村桥、咸塘港至太成市的石板路、西浦至鳌山的石板路,就是他们出资修成的。这些石板路和桥,不仅给周边村民生活提供了便利,也大大方便了外地人到太成市开展交易活动。在洋浦以外的地方,陈锦华兄弟也有修桥筑亭的善举,他们修筑了新英至新州路上的五里亭,新英至中和道上的万福桥以及海头的珠江桥等。
咸塘村及附近村村民饮水困难,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出资挖井两口,供应了十多个村庄村民饮水。为了让经过咸塘村的行人解饥渴,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在路边设粥食、茶水,供赶路人免费食用。陈锦华、陈新华兄弟还在盐田石屋村边建了一处房子,以便候船过海的人避雨。地方上有时发生械斗,陈锦华、陈新华兄弟为了地方的安宁,慷慨解囊,出钱劝和当事双方,平息争端。
咸塘村和周边邻村的穷苦人家,有人过世没钱买棺材和操办丧事,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倾力相助,让逝者得以安葬。地方发生饥荒时,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出钱购买大米赈灾,解救饥民。
陈锦华、陈新华兄弟的商船,经过广州、海口时,经常免费搭载当时在海口和广州的儋县籍学生和生意人,不收取船费,遇到经济有困难的学子乘船,陈锦华、陈新华兄弟还会伸出援手,给予资助。
抗战期间,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在广西北海做生意,面对当时时局,他们深明大义,解囊捐出一大笔钱购买枪支送给抗日队伍,以实际行动支持抗日。
陈锦华、陈新华兄弟对文教事业十分支持,在咸塘村建了文庙二座,而当时儋县第七区的区立学校、礼堂、校舍也都是他们捐巨款筑成的。1926年,儋县政府开始拨款买地办中学,陈锦华、陈新华兄弟捐款建了教室二间。
陈锦华、陈新华兄弟一直坚持鼎力做慈善,将父亲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光大。陈确占父子对地方贡献很大,得到了人们的高度称赞。
清末拔贡陈有壮,曾为陈确占父子儋州家里的门口横匾亲笔题书“德门衍庆”四个大字,并撰写了左右楹联:“模山范水光仁里,瑞气祥云绕德门。”陈有壮的笔墨,可谓对陈确占父子做出最为恰当的评价。
2012年,陈确占父子的故居被列为儋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至今日,人们走进这座见证它的主人行善事迹的用黑石垒砌的建筑,仍会不由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