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专场召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孙于萍在会上介绍,海南省培育了1021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和41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1家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孙于萍介绍,省工信厅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海南新型工业化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注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了1021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和41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11家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5家企业分别入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及国家级绿色工厂等名录。共培育9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5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先进装备首台套研制,出台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政策。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工信部海上风电制氢重大技术攻关和示范工程研制项目落地儋州,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赋能逐见成效。
三是强化产业创新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见规模,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加速起步,建设海上风电装备“一园两基地”。海南炼化等5家企业跻身百亿级行列,金盘科技等一批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累计认定海口生物医药等13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3+3+3”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新质生产力。
坚持企业梯度培育
孙于萍介绍,本次《若干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省工信厅将以文件出台为契机,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企业梯度培育。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继续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梯度培育,持续壮大全省创新型企业群体。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强化企业服务帮扶力度。
二是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应用。用好用活研发券,从临床前研究等7个方面支持医药企业研发创新。继续实施首台套奖励政策,支持企业研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强链”关键产品。通过投资奖励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面临的风险,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培育企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培育打造高能级平台,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坚持“产业出题、企业立题、人才答题、科技解题”的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在项目形成、投入、组织、评价等方面的参与深度和话语权。发挥海南“三度一色”独特的应用场景优势,强化创新供给和应用场景衔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研究院,推动优势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融合、需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