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十四五”期间海南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服务省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于3月22日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海南将力争让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实施方案》提出,海南将探索自贸港背景下的价格监测工作模式,完善市场数据监测工作机制、数据开发应用工作机制,打造农产品多源数据采集融合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跟踪市场价格形势,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的价格异常波动,强化预测预警,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同时,将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品种开展价格调研,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目录清单,制定《海南省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工作方案》,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应急预案,提升调控能力,利用好价格信号,引导生产消费,促进供需平衡,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实施方案》明确,海南将加快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持续深化燃煤发电、水电等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以及新型储能等价格政策,促进绿色能源发展。同时,将稳步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理顺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时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进一步引导用户合理消费电能,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社会用电成本。
海南还将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根据《实施方案》,海南会持续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鼓励市县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指导市县结合实际稳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
在公益性服务价格方面,海南将不断完善教育、养老、殡葬、公共法律服务、景区收费政策。全面抓好“双减”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动态评估并持续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政策。适应医养康养结合、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领域新模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价格机制,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旅游价格管理。
此外,海南还将优化提升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清理规范收费的政策措施,适时动态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推动做好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