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63起,虽然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7%,但近期海口发生2起造成几十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烧损的火灾,再次敲响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警钟。
3月29日8时31分,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59号海狮大厦室外电动自行车棚发生火灾,共造成20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1辆被烧损。
火灾事故现场。通讯员供图
无独有偶,不到10天时间,4月6日02时13分,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16号原邮电宿舍小区室外电动自行车棚也发生火灾,造成46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6辆被烧损。
火灾事故现场。通讯员供图
“电动自行车起火后燃烧速度很快,我们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扑救时,大部分时候电动自行车都烧只剩下骨架了。”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的车壳主要是塑料和海绵,燃烧时还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如果用户将电动自行车置于居住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或房间停放充电,当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产生的火焰和浓烟可能将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封堵,造成住户逃生困难。
近年来,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情况,海南省各级高度重视,制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三不准、三落实“六项措施”,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地方标准,牵头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完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各地还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建设。三亚市把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难问题列为重要民生问题,在住宅小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沿街道路、闲置公共区域等场所建成25万套充电端口,这些智能充电设施具有扫码充电、实时提醒、充满自停等功能,切实提升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除了有关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广大用户还应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提醒,作为电动自行车用户,要使用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机型号、规格相配套的蓄电池。在日常使用中要勤检查常维护,如发现故障,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进行维修。不得违规改装,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和限速装置。要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及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的室内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