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海南分公司”“我公司”)发现有个别单位擅自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平安”字样,涉嫌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及我公司权益,现严正声明,具体如下:

  一、“平安保险”“平安”等字样是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的字号及企业简称,且为已注册商标。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主体不得擅自使用“中国平安”“平安”“平安保险”等品牌内容用于广告宣传、业务推销等商业经营活动。

  二、平安产险海南分公司并未与任何“统筹公司”“联动汽车服务公司”等企业开展合作。下列公司与平安产险海南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管理、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与平安产险海南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无关。对于下列公司涉嫌侵权的行为,我公司正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述名单为目前已发现的公司,若后续发现新的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车辆统筹产品并非保险产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在海南地区,出现任何“平安机动车统筹服务单”等均不是平安产险海南分公司保险单。如有车辆统筹机构以保险名义宣传,属于误导公众,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并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请广大车主朋友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避免后续理赔及服务受到影响。

  四、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对于假冒我公司名义实施误导性营销宣传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建议社会公众及时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报案或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保险单有疑问,请拨打95511、登陆平安好车主APP或关注“平安微官方”公众号均可进行验真,如被欺诈,请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