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妇联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实施的2026年海南省关爱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工作近日启动。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登录“多层次医疗救助”信息平台或“海惠帮”救助平台提出救助申请、获取救助。
该项目救助具体对象为:具有海南户籍,属于由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由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检查确诊为患有宫颈癌、乳腺癌或宫颈癌前病变、乳腺癌前病变,并在2026年进行治疗的城镇和农村困难妇女。
据了解,救助病种主要针对“两癌”及癌前病变,符合救助条件的同一患者,本年度出现多种类型病的可多次申请,年度救助总额度不超过4万元;同一类病(宫颈疾病或乳腺疾病)年度最高救助额为2万元。

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可登录“多层次医疗救助”信息平台或“海惠帮”救助平台提出救助申请,并在线上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全国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申请年份内的门诊治疗记录或出入院记录和治疗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所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出具的身份属性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救助实施遵循“先申请、先救助”的顺序予以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