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8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临高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室主任王俊儒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22年4月,王俊儒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共计6700元。2023年7月,王俊儒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临高县临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叶永亮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20年至2023年初,叶永亮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测绘等工作中,为某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介绍测绘业务,多次收受财物共计11600元。2023年8月,叶永亮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临高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原站长王能在交通工程项目验收检查中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至2022年期间,王能利用担任临高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便利,违规承揽公路建设项目谋取私利,在工程项目验收检查和质量监督工作中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共计23000元。2023年5月,王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临高县皇桐财政所所长吴生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收受财物等问题。2019年3月至4月,吴生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0元,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项目验收中监督不到位,导致竣工结算多支工程款。2023年3月,吴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临高多文镇红旗居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年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收受财物等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吴年智违规收受施工单位老板红包共计1100元,不正确履行职责,验收项目过程中“走过场”,未及时发现工程量不达标的问题。2023年3月,吴年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六、临高县渔业船舶检验站原负责人黄权海在办理渔船相关手续等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8年至2022年,黄权海利用担任临高渔港监督副监督长、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临高检验站和临高县渔业船舶检验站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渔船开工建造、建造监督、船舶检验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76600元。此外,黄权海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黄权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七、中国海监临高县大队原大队长颜小平在执法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7年至2021年期间,颜小平利用担任临高渔港监督监督长的职务便利,在审批办理船舶登记证书、所有权证书以及产权抵押证明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82600元。此外,颜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颜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八、临高县多文镇原人大主席王诚青在工程建设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9年3月至4月期间,王诚青利用担任多文镇人大主席的职务便利,在乡村环境美化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中,违规选定中标公司,违规收受工程老板礼金共计1100元。2023年3月,王诚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原标题:临高:通报8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