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获悉,日前,王某、黄某健等1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某、黄某健等13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告知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9年至2022年期间,王某和黄某健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分别成立海南东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南锦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亿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并在公司内部成立引流部和营销部,指使胡某、蓝某伟、莫某武、简某明、王某能、李某芳、黄某鹏、袁某、袁某泉、陈某璇、傅某博等人在网络上冒充佛教僧人、居士等吸引被害人关注,之后又以要开展修缮寺院、助印经书、募捐功德金等佛法活动为由,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数额共计350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王某、黄某健等13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