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一次就该吸取教训了
可是他偏就不当一回事
就喜欢“以身试法”
结果喜提“拘留所”豪华套餐!
多项违法行为
2023年5月22日晚21时许,驾驶人朱某峰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临城镇解放路段时并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警员依法拦截该车辆进行检查。当执勤交警示意驾驶人朱某峰出示驾驶证件时,一股酒味扑鼻而来,交警立即让驾驶人接受检查,经4G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二次酒驾
再次核查身份时发现,驾驶人朱某峰于2012年1月6日凌晨02时许,曾在浙江省杭州市德胜路德胜巷口因饮酒驾驶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查获,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朱某峰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被临高交警依法处理。
要知道
一次酒驾记录
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
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驾醉驾
切勿以身试法
(原标题:不长记性!又被交警查获 起因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