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秦某、刘某、闫某将三面印有“依法审判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深得民心”“公正高效,倾心为民”“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给东方法院立案庭法官韩丹,感谢办案法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2年,秦某、刘某、闫某等8名农民工在某电厂发包的脚手架及保温拆装项目中务工,在收到部分工资后,未再收到任何款项。2023年2月,经多次讨薪未果后,8人遂将发包承包单位江苏某公司以及实际施工人王某诉至东方法院,要求支付劳务报酬。因涉及民生案件且人数较多,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东方法院立即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
案件受理后,鉴于被告系同一人,承办法官决定对8件案件进行合并审理。为妥善审理,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归纳争议焦点,反复梳理证据材料,并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江苏某公司、王某向原告秦某、刘某、闫某等8人支付劳务报酬。
被告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予以维持。8名农民工在春节前终于收到追讨了一年多的劳务工资。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继续健全治理欠薪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劳动者及时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