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东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工作部署,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于8月8日,成功抓获一名伪造使用公司印章犯罪嫌疑人宝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宝某某被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开除后,伪造了该公司印章,并私自将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东方市三家镇某村租赁的土地转租给东方市某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后又使用伪造的公章与东方市三家镇某村村委会解除土地合同,从而获利19万元。经讯问,宝某某对其伪造使用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宝某某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警方提醒: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标志符号,代表国家机关的权威,不可随意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夏季行动】一男子伪造使用公司印章被东方公安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