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东方法院联合东方市公安局出动干警70余人,依法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紫某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停止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紫某花酒店的经营活动,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判决生效后,东方紫某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东方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并立刻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账户采取查控冻结措施。
2023年2月13日东方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停止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紫某花酒店的经营活动,移交涉案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到期仍未履行,东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月21日,在执行现场,东方法院邀请了东方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进行监督执行,并联系消防救援、供电供水、八所镇政府、居委会、卫健委等人员协助执行工作,在多家单位联动配合下,顺利完成对涉案酒店财产清点工作,关闭酒店的经营并移交申请执行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