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是置广大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所以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受到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尽管如此,还是有部分驾驶员铤而走险,不仅丢了“饭碗”,还要身陷“囹圄”。
10月13日晚,三亚交警海棠大队在林旺大道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为琼BD****6的小型汽车驾驶人黄某接受检查,黄某身上有酒气。交警立即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黄某称,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点啤酒,自认为酒劲已过,路上不一定遇到交警,便侥幸驾车回家,不料被抓个正着。三亚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黄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三亚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