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诬告亮利剑,澄清正名促担当
——万宁市为一名受到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
一、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冯某某通过省公安厅12389举报平台举报时任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六连林区派出所科员陈某某在办理其父亲涉嫌滥伐林木案时,收受3万元现金;接受他人邀请进入万宁市某夜总会消费娱乐等问题。
万宁市纪委监委收到转办的问题线索后,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核查。经查,2020年4月,冯某某在其父亲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期间,以卢某某雇请其父砍伐林木为由,要求卢某某出资处理该事,卢某某故意捏造了其送给案件主办民警陈某某3万元现金及带陈某某一行到万宁市某夜总会消费等不实信息,冯某某对该不实信息进行录音并以网络举报的方式实名举报陈某某。经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陈某某并未收受3万元现金,也未存在接收他人邀请进入万宁市某夜总会消费娱乐,举报的问题均不属实。
万宁市纪委监委经综合研判,决定对上述反映陈某某有关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同时认为针对陈某某的举报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失实举报”,而是带有主观故意捏造不实信息,企图使他人名誉受损甚至受到法律追究的恶意举报,已涉嫌诬告陷害违法行为,遂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万宁市公安局依法办理。目前,万宁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认定冯某某和卢某某构成诬告陷害行为,万宁市公安局已对二人依法处罚。
2023年2月17日,万宁市纪委监委按照《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暂行办法》的规定向时任市森林公安局六连林区派出所科员陈某某本人进行书面澄清。
二、分析点评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严重影响被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破坏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浪费执纪执法机关办案资源,更有甚者还会带坏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实践中,有的人以其别有用心,故意捏造“问题线索”,企图借手公权力铲除异己、打击迫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事创业者;有的在组织考核期间,借机捏造事实企图把他人拉下马;有的因为在工作中,担当作为的干部动了自己的“奶酪”,便无中生有、打压报复。如果对这种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行为听之任之,就很容易让担当作为者“寒了心”“泄了气”,只有敢于“亮剑”,让诬告陷害行为受到严惩、付出代价,才能刹住歪风邪气,本案中,陈某某和卢某某二人因诬告陷害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亮明严惩诬告陷害、保护担当作为的鲜明态度,大力倡导重实干、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打好惩治、澄清“组合拳”,既要保持对诬告陷害行为严查快办的高压态势,又要及时对被诬告陷害者进行澄清正名。组织部门要加强组织关怀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让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反两个方面的引导,既宣传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职责权限、纪律法律要求,又宣传诬告陷害的纪法后果和典型案例,不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坚决态度和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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