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两仓库租赁者罗某、王某珠因违规储存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分别被依法予以处罚款1.2万元、3万元。
据介绍,2024年10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龙华区银河路力神咖啡厂内王某珠储存点检查,发现该储存点仓库内储存PP、PE、PS标识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批。
资料图: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记者蒙健摄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经查,王某珠为海口市龙华区银河路力神咖啡厂内一仓库的租赁者,从惠X商行购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储存在仓库中。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该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有9种规格347箱,其中包括PP装德快环保餐盒、PP意款款环保餐盒、PP精裕源圆盒、PE背心袋等,货值共计8833元。
10月23日,执法人员对龙华路2号的罗某储存点检查,发现该储存点仓库内储存含有PP、PE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批。经执法人员调查,罗某为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2号B-6号二楼一仓库的租赁者。罗某称其从上门推销的商贩购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储存在仓库中待开办餐饮店后使用。该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PP淋膜木薯小碗、PP淋膜木薯茶杯、PE淋膜四季桂纸碗、PP塑料杯盖,等共6种规格78箱,货值共计3348元。
执法人员对王某珠、罗某进行询问调查,围绕两名租赁者涉嫌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王某珠、罗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构成所指的储存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属违规行为。依法对王某珠予以处罚款3万元,对罗某予以处罚款1.2万元,查获425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