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

新闻内容

海南启动第七批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 2月至4月可申报
南海网 记者丁文文 2025-02-21 09:39

  2月20日,记者从海南省旅文厅获悉,海南省第七批乡村民宿评定工作正式启动。2月至4月为申报阶段,各参评的乡村民宿可向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据悉,此次将通过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有效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民宿行业的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同时,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也有助于打造海南乡村旅游品牌,吸引更多游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海南省旅游民宿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落实,一方面,可以为游客们提供一个民宿选择的评判标准,避免在旅行中遇到住宿环境差、服务不好的民宿;另一方面,民宿业主们也可以通过等级评定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改进民宿设施及服务,提升整体竞争力。

  评定范围

  申报的乡村民宿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一是依据《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琼建村〔2021〕39号)和《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460-2023)标准,符合海南省现行的公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与要求,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和“海南省乡村民宿备案登记回执”。

  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是经营用乡村民宿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3层,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

  评定要求

  乡村民宿评定遵循自愿申报,全面评审;依据标准,科学认定;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定期复核,提升水平;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原则。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标准要求,对乡村民宿评定工作做好申报、审核、推荐及后期宣传推广工作。

  评定方式

  “金宿级”“银宿级”乡村民宿由各市县旅文局推荐,海南省旅文厅培训后组织专家对标评定。“铜宿级”乡村民宿由市县旅文局培训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定工作,对标评定后报至海南省旅文厅备案。

  评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5年2月至4月)各参评的乡村民宿需向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海南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申请表,海南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自评表,海南省乡村民宿备案登记回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明等相关开业证明材料。

  二、评定单位确定(2025年4月30日前)评定通知下发后,由乡村民宿单位自愿申报至市县旅游主管部门,市县旅游主管部门在铜宿级乡村民宿评定工作基础上,将推荐参评单位材料(电子版)报至海南省旅文厅,最终由海南省旅文厅确定30家作为本次“金宿级”和“银宿级”评定单位,经统筹后确定参评单位名单并公布。

  三、开展乡村民宿贯标培训(2025年5月)召开乡村民宿培训会,邀请全国民宿专家对各市县旅文局及乡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参与金宿和银宿评定的乡村民宿主人和评定专家组成员约90人进行培训,同时对《海南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进行宣贯。

  四、评定阶段(2025年6月至8月)海南省旅文厅组织专家通过暗访、集中评审、现场检查三种检查形式对“金宿级”“银宿级”乡村民宿进行评定。

  报名方式

  一、有意申报评定的乡村民宿请在旅游标准化平台自行下载省级地方标准《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460-2023)电子版文档,认真对照各项条款及要求申报。

  二、参评乡村民宿按申报阶段的要求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市县旅文局初审,初审通过并盖章后于2025年4月10日前提交至海南省旅文厅行管处(报送邮箱:Lywglc@163.com),逾期不接收。

  • 海南在线微信号
    微信
  • 海南在线微博
    微博
  • 海南在线抖音号
    抖音

发现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商务合作 海南在线版权所有 © 1999-2016

电话:(86)0898-68582666  传真:0898-68582300 电子邮箱:webmaster@hainan.net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8层 邮编:5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