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办理报废注销指南。
指南显示,海口市于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集中办理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过渡期电动自行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车主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车辆所有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前往服务网点办理注销登记: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或注销情况说明,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提交号牌遗失、灭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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