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
是交警蜀黍
对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期盼
不遵守交通规则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
以下是反面案例
无证驾驶套牌车
2024年1月23日
东方市新龙镇华侨路段
东方公安交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琼A·58***小型普通客车疑似“套牌”。当日9时29分,执勤交警成功将该车拦停。
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曾某红声称自己对所驾驶的车辆是“套牌车”的情况一概不知。经核实,琼A·58***小型普通客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曾某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驾驶人曾某红被处罚款6500元,收缴号牌并扣留车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拖拉机超载370%
2024年1月19日
琼中县黎母山镇蓄能电站路段
琼中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联合治超行动,集中整治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大型轮式拖拉机涉嫌超载。
经查,该车超载370%,且存在准驾不符(刘某持C1驾驶证,未取得相应的农用拖拉机驾驶证)、非法改装车厢、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因超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非法改装、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驾驶人刘某被处罚款4700元、驾驶证记15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扣留车辆。
实习期酒驾被查
2024年1月17日
乐东县天四线执勤卡点
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向天四线执勤卡点驶来,乐东公安交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杨某疑似酒驾。
经查,该车驾驶人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杨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其在2023年11月10日才考取C1驾驶证,目前驾驶证状态为实习期内。且杨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准驾不符。
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杨某被处罚款4150元,驾驶证记31分,因杨某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高速公路逆行、违停
2024年1月18日
屯昌辖区
省交警总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有车辆停在行车道内,随即联系辖区民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停放。
经了解,驾驶人周某海是某单位工人,因要为旁边的标志牌做加工工作,才将车辆违停在行车道内,而周某海所在的施工单位也并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执勤交警立即责令周某海停止施工、撤离现场。
处罚: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高速公路上逆行,驾驶人周某海被处罚款400元,驾驶证记21分。
平安出行离不开良好的安全意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带一分小心上路
携一路幸福回家
(原标题:反面案例!他被罚6500元,他被记31分丨今冬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