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公共福祉。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海南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成效突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95.2%,整体水质状况达到了治理以来的最好水平。
“一批长期困扰群众的黑臭水体得以消除,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一批恢复水清岸绿的美丽河湖成为展示城市良好形象的新名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海南省找准城镇内河(湖)污染成因特点,实施了一条以“截污+扩容+民生”为基本举措的治水路径,是取得治理成效的关键。
据悉,在控源截污方面,自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154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处理规模达到175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3800公里,总长度达到6800公里。消除了一批污水管网空白区、雨污混流区,部分污染水体治理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生态扩容注重在“补”字上下功夫,海南坚持一手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手抓水系联通,使封闭的内河(湖)水体“活”起来,保障城镇内河(湖)生态性水量,改善水体生态状况。
海口市赋予污水处理的尾水“二次生命”,将江东水质净化中心等3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由国家“一级A”提升至地表水准Ⅳ类以上,3厂投运后,每年为周边内河(湖)水体补充准Ⅳ类水1800万m3以上;三亚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用于三亚河综合整治,打通东岸湿地和三亚河的连接,三亚河水质明显好转,实现了将三亚河打造成为“水清、岸绿、景美”生态之河的目标。
与此同时,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实践模式,是海南城镇内河湖治理的一大亮点。据介绍,省生态环境、水务等主要职能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协作,在建立城镇内河(湖)监测网络,加强各市县及各职能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的同时,依托省河长办平台,建立联席会商、联合督办、预警约谈等工作机制,取得了“1+1>2”的工作效果。
此外,科学的督导考核机制也有效促进治理成效的取得。海南以清单方式,逐市县、逐断面列出城镇内河(湖)水质目标和达标年限,将水质达标率作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考核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生态环境厅专门成立“水问”小组,对污染水体突出问题进行定期梳理,建立河流档案,并牵头定期开展城镇内河(湖)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市县发函预警,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时调度工作进展。
2024年如何发力新目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说,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业务帮扶、技术帮扶、监测帮扶“三位一体”靶向发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力争城市内河湖治理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