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发布关于呼吁“韩某菲涉嫌诈骗案”相关受害人积极报案的通告。
通告称,近期,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对韩某菲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菲虚构其有能力为他人购买海南省化肥厂职工房、碧桂园美舍仕家安居房、和风家园公务员房及投资鱼苗项目的事实,诈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
为依法迅速推进案件侦办进程,最大程度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受害人于2024年2月29日前至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报案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相关协议、合同、收据等原件或复印件;
3.相关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流水明细,并标注每一笔涉案款项往来情况;
4.相关聊天记录的截图打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案件办理期限具有法律诉讼时效,因未及时报案,逾期未被审计确权,影响个人权益,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滨路碧水名城)
联系电话:0898-31655118
联系人:杨警官、蔡警官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