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公示近期5起涉及车辆与行人、自行车发生碰撞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4年1月14日6时46分许,海南省东方市,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某村北门前路段时,撞上正在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
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行人存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4年1月13日15时13分许,海南省海口市,一辆轻型货车行驶至辖区内某村路段时,撞上在路边同向行走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
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4年1月12日19时20分许,海南省文昌市,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铺前镇某公司前路段时,撞上在路边同向行走的行人。
据了解,本次事故造成被撞行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四
2024年1月11日22时许,海南省三亚市,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城区某酒店北门前路段时,碰撞到骑行自行车正横过道路的骑行人。
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骑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靠右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自行车骑行人存在未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五
2024年1月12日6时15分许,海南省临高县,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辖区内国道G360某路段时,撞上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
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在享受车辆礼让的同时也要做到守规通行,横过马路时需要注意以下3点:
1、过马路,守法规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2、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小细节,别忽视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不要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
海南交警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对他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逐渐提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努力让城市交通文明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