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保险篇
案例二十一: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保险为客户健康管理提供服务
承保公司: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
投保险种: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
赔付金额:213.70万元
案例摘要:
2022年,史某参加保险公司为其提供的年度体检发现甲状腺有异常,经医院病理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并住院治疗。2023年,史某提交理赔申请,经审核,保险公司赔付重疾、医疗保险金合计213.70万元,并免交该保单剩余各期保险费44.5万元。
案例点评:
在“保险+健康管理”的产品+服务模式下,保险公司定期为客户提供体检服务,帮助客户早筛查、早发现、早治愈。与单纯的疾病理赔保险机制对比,防患于未然可以高效介入客户健康管理,有效防控隐藏的健康危机,在疾病发生早期发现并得到及时治疗。
案例二十二:手握百万医疗就医不发愁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
投保险种:百万医疗保险
赔付金额:48.17万元
案例摘要:
2018年起,郭某每年投保国寿百万医疗保险。2021年12月,郭某罹患鼻咽恶性肿瘤,多次住院治疗。2021至2023年间,保险公司为郭某提供了35次医疗费用赔付,共计赔付48.17万元。
案例点评:
百万医疗保险是一种费用报销型的商业保险,具有一定的免赔额门槛,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接受手术,保险公司根据医疗保险责任可以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用、住院费用、医药费用等。
案例二十三:少儿重疾保险为孩子健康保驾护航
承保公司:富德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
投保险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160万元
案例摘要:
2019年6月,王某为女儿小陈投保重大疾病保险。2023年9月,小陈因发热、双眼浮肿前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急性白血病。2023年11月,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0万元,因小陈所患疾病符合条款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80万元,合计赔付160万元。
案例点评:
孩子是父母的心肝,祖国的未来。当病魔突然降临在孩子身上时,保险为孩子的治疗提供保障支持,这不仅是对生命的救治,更是对家庭经济的减压。保险无法阻止疾病的发生,但是能在风险来临时提供帮助,疾病无法预料,但保险保障可以提前计划。
案例二十四:心脑血管疾病年轻化,保险保障精准匹配
承保公司:新华人寿海南分公司
投保险种: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特定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75万元
案例摘要:
2019年9月,符某为自己投保多倍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2023年7月,符某罹患急性心梗,经核实,保险公司赔付75万元保险金(其中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前10年关爱保险金15万元,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
案例点评:
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加,心脑血管疾病逐渐年轻化。一份适宜的保险不仅是对家庭经济的减压,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关爱。疾病的发生无关年龄,而保险可以在风险来临时提供保障。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精准匹配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健康守护需求,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特点。
案例二十五:重疾保险赔付撑起健康保护伞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
投保险种:终身寿险(含重大疾病保障)
赔付金额:200万元
案例摘要:
2006年,陈某为自己投保终身寿险,包含100万元的身故保障和200万元(保险金额的2倍)的重疾保障。2022年陈某罹患肝细胞癌,2023年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按照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0万元,100万元的终身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案例点评:
提前配置足额的保险保障,从经济的角度应对生老病死残的风险。终身寿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风险保障,降低被保险人因病或身故对家庭经济造成的冲击,构筑家庭幸福的坚实防线。
案例二十六:贴心周到上门服务更暖心
承保公司: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
投保险种:终身寿险+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2.5万元
案例摘要:
为践行金融工作人民性,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人身险公司开展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经保险公司核查,王某有一笔2.5万元的重疾理赔金,已超过一年未领取。保险公司主动联系客户,上门将2.5万元理赔金送达王某手中。
案例点评:
“睡眠保单”关系到保险消费者切身的财产利益和权益保障,开展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提升金融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保险公司为困难、无法临柜办理业务的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困难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是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要求,践行金融工作人民性、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人寿保险篇
案例二十七:终身保障身价传承
承保公司:太平人寿海南分公司
投保险种:终身寿险
赔付金额:280万元
案例摘要:
2018年3月,沈某为自己投保终身寿险,保额280万元。2023年1月,沈某不幸因病身故。经核实,保险公司赔付身故保险金280万元。
案例点评:
终身寿险是保障被保险人终身的不定期死亡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后的身价保障及传承。
案例二十八:意外险赔付风雨都无惧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
投保险种: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
赔付金额:100万
案例摘要:
2019年,余某投保两全保险。2022年12月,余某因车祸身故。经核实,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00万元。
案例点评:
两全保险的特点在于不论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终止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