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召开的西藏自治区文物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国家累计投入21.68亿元资金,重点从西藏文物保护、文物安全、考古和历史研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能力等方面加大了对西藏文物事业的支持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共调查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点446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373处,可移动文物51万件,文物资源状况逐步廓清;系统实施了195项考古发掘项目,为更好塑造民族历史认知提供了一手材料;公布《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编制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文物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十四五”期间,西藏完成文物对口援藏项目35个,落实援藏资金2554万元,为西藏文物事业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当天,国家文物局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加强西藏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协议》。据悉,协议将围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文物安全防范、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文物古迹系统性保护、考古研究、文物科技创新、文博人才培养等领域,共同推动西藏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支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