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原琼中县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钟小辉等2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闲置的问题。2018年,原县卫生计生委项目办负责人吴志民在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过程中,未实地调研了解各乡镇卫生院和农场医院的实际情况,盲目采购仪器,时任县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钟小辉对采购计划及清单把关不严,导致价值76.428万元仪器闲置。对此,吴志民负直接责任,钟小辉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7月,钟小辉受到党内警告,吴志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琼中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负责人邓运海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问题。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邓运海在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期间,对企业报送的营养餐数量把关不严,导致琼中县教育局多支付给企业22.97万元。邓运海对此负直接责任。2023年5月,邓运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多支付的费用已追缴。
三、琼中县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许儒德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问题。2021年,县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许儒德在制定整合后的养老机构托管方案过程中,未开展实际调查和评估,便以95名供养人员为基数制定托管运营费用预算。随后其得知我县的供养人员不足70人的情况下,仍提议按“实际入住供养人员70名计算,托管运营服务费280.606万元不变”制作托管协议书,导致多支付托管运营服务费54.78万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23年5月,许儒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损失已追回。
(原标题:琼中:通报三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