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午11时20分许,琼海公安交警在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三亚往海口方向81公里处有一辆白色琼B号牌小型汽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且未打开危险报警灯、未在车辆后方放置任何警示标牌,情况十分危险。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
据该车驾驶人王某军称,其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意外剐蹭路边护栏,导致车辆损毁,于是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等待保险公司前来处理,忘记在车辆后方放置三角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公安交警依法对王某军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琼海公安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车流大、车速快,如车辆发现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人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并拨打报警电话,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箴言,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原标题:车辆高速公路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记3分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