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海公安交警在工作中依法查处一起二次无证醉驾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9月20日晚,琼海公安交警在嘉积城区富海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驾驶琼C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陈某喜(男,38岁)面色通红、满身酒气,疑似酒驾。执勤交警立即将陈某喜拦停,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血液检测。经血液检测,陈某喜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28.28mg/100ml。
经进一步调查,陈某喜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陈某喜已于今年5月26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琼海公安交警依法查处。在公安机关对其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期间,陈某喜于9月20日再次无证醉驾被琼海公安交警再次查处。
(2023年5月26日陈某喜第一次无证醉驾被查)
(2023年9月20日陈某喜第二次无证醉驾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公安交警依法对陈某喜两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不思悔改!琼海一男子因无证醉驾“二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