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公安交警查获一名无证驾驶摩托车以及伪造非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合并罚款1700元,拘留15天。
3月11日,有市民举报:在秀英港路段发现一辆号牌为116911的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海口交警立即组织警力核查举报线索,迅速锁定违法驾驶人及车辆,并传唤驾驶人到交警大厦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3月15日,该驾驶人黄某钊来到交警大厦接受调查。经核实,确定该车为二轮轻便摩托车,且该名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面对警方的询问,当事人承认了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非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核实后,海口公安交警对违法行为人黄某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对使用伪造非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两项合并罚款17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实施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否则将被依法查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