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招投标整治中,发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公司)参与投标的白沙门一期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监理招标,存在以下问题:该项目咨询业绩30分(其中类似项目业绩6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4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10分,企业诚信10分),安华公司仅得12.5分(其中企业诚信已得6分),涉嫌故意隐瞒业绩及人员信息,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023年2月13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安华公司发文《关于拟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3〕18号),告知安华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安华公司未按时提交申辩材料。
近日,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现对安华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琼建管〔2022〕433号)行为代码第JL-C04-04款扣1分,披露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