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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偷拍设备 儋州一男子获刑
椰网/海拔新闻 记者黄桂风 通讯员蔡敷隆 2024-12-19 10:27

  一男子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私自生产、改装并销售用于偷拍的设备,被儋州市检察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提起公诉。近日,经儋州市法院开庭审理,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起,被告人张某某自学改装手机摄像头到其他隐蔽位置,并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广告进行销售。经统计,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张某某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多次生产、销售、改装用于偷拍的手机180部,获利6万元。

  儋州市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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