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男子因网购零件制造枪支并用于打鸟和老鼠,被儋州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提起公诉。经儋州市法院开庭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2019年5月,黄某甲、黄某乙经共谋,先后在网上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及一根80厘米枪管,共同带到一处工地进行组装焊接,制成一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两人用该枪支打鸟和老鼠。
2023年7月,民警从黄某甲家中扣押非制式枪支1把、射钉弹58发,并现场将黄某甲、黄某乙传唤到案。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甲、黄某乙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1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儋州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黄某甲、黄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