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受援人王某将一面写有“热心为民,维护正义”的锦旗送到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王某表示对法律援助中心在关键时刻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保护他合法权益的举动深感感激。
2022年9月3日,受援人王某在上班期间,因公受伤,被玻璃割伤脚踝及腿部神经,被同事送往医院就医,于2022年9月22日出院。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期间到医院做了两次康复活动。自受伤起被申请人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垫付了前期医疗费后,拒绝承担后续康复治疗的费用及因工致残的赔偿。受援人受伤后一直在家休息,无法工作,与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向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收受援人的申请,指派了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受援人王川龙提供法律帮助。该案经过仲裁确定了劳动关系,并裁决支付拖欠的工资17628.7元;之后受援人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经鉴定构成伤残十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受援人再次向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仲裁,最终裁决公司向受援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3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92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4100元。裁决生效后,公司并未按时支付,受援人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该案于1月2日受援人取得全部赔偿款后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