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发布通知,开展2022-2023年“银发精英”人才申报工作,并为“银发精英”医疗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发放工作补助等。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及省外优秀退休人才对接,充分发掘“候鸟”人才资源,积极推荐“银发精英”人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其中,引进对象为:院士,国医大师,发达或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比照中国“两院”院士)、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人才,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获得者,吴阶平医学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曾任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含)以上职务,近3年曾任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名前1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等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
申报条件需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分类标准(2022)》A、B、C类标准的医疗卫生人才,其中A类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70岁以下(195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B、C类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65岁以下(即195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同时还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原则上聘期五年及以上,且每年在琼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流动的情形;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工作,目前仍然在岗,或目前尚未到海南省工作、但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能于2023年5月31日前签订协议,到岗工作。已入选海南省“千人专项”“好院长”“好医生”等人才项目的不再申报。
同时,海南为“银发精英”人才提供优惠待遇。提供安居保障,对引进的C类以上“银发精英”人才按相应标准提供人才公寓。发放工作补助,“银发精英”人才工作补助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银发精英”人才约定执行。引进“银发精英”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人才奖项申报等方面享受海南省同类人员待遇。“银发精英”人才可优先纳入海南省委、省政府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可按照相关规定对应享受相关待遇,可依据省市购房政策,购买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