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获悉,因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近期,儋州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50万元,涉及儋州城投林海风情二期。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城投林海风情二期项目工程合同价为6000万元,儋州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城投林海风情二期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
据悉,儋州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南华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儋州市那大北部新区F6-02、F05-07、F05-06号。针对儋州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8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儋州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