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陵水警方在工作中掌握了系列重要线索,显示陵水辖区内疑似存在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7月27日,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陵水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及辖区内多地、涉案金额较大的“手机口”诈骗案,有力的打击了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了陵水人民的财产安全。
经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期间,重点犯罪嫌疑人卢某伙同他人,在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英州镇、光坡镇等多个地区利用“手机口”实施了多起诈骗活动,涉案金额高达数万元。卢某实施“手机口”诈骗,其名下账户收到“好处费”共计49000余元,随后通过多个支付平台将“好处费”转移给华某、王某等人。
案例一
卢某不仅深度从事“手机口”诈骗活动,还多次向朋友王某示范如何进行“手机口”诈骗。同时,卢某还将“手机口”诈骗的上家介绍给王某,邀请他共同参与“手机口”诈骗活动。
2024年6月13日及16日,王某收到了来自上家进行“手机口”诈骗的要求。根据上家提供的受害者电话号码,王某利用自己及家人的电话卡进行“手机口”诈骗。他把两部手机放在一起开扩音,帮助上家拨打诈骗电话,一部手机跟上家保持联系,另一部手机拨通受害者的电话号码,这样上家就可以通过扩音跟电话那头的受害者进行通话。据统计,王某一共做过8次“手机口”诈骗,共从中获利2580元。
案例二
2024年7月13日,犯罪嫌疑人华某在家时,卢某来找他并提出要借其手机用于“手机口”诈骗。在此之前,卢某曾给华某示范过如何做“手机口”诈骗,因此华某并不陌生。卢某向华某借手机时说:“只借你的电话卡,事成之后再给你300块,怎么样?”正愁没钱花的华某听了十分心动,毫不犹豫地便将电话卡借给了卢某。当天23时左右,华某就收到了来自卢某的300元转账。
2024年6月,陵水警方在收到群众的报警举报和省厅的下发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分析研判、跨区域协作等手段,最终锁定了卢某及其同伙的行踪。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于7月初展开了集中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了卢某、华某、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捣毁了这一陵水辖区内的本地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600元。犯罪嫌疑人卢某、王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上文中的王某、卢某、华某均为化名。)
陵水警方提示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仍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
批量拨打诈骗电话
或是提供手机卡、通信工具予以帮助
无论是否获得报酬
这些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
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原标题:【夏季行动】多人被抓!“手机口”诈骗案告破,陵水警方重拳出击,守护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