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因恶意串通、未独立评审,海南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陈某俊、曾某玲、惠某武分别被处罚,涉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乐安大田沟水渠硬化工程、陵水黎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云微控嵌入式单片机实训室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
据悉,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乐安大田沟水渠硬化工程中,海南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23号仙桃花园7-E房)、海南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9号海阔天空国瑞城(雅仕苑)5栋2单元2701房)存在恶意串通的违法行为。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依法对海南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12536.2元的处罚,并将海南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海南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此外,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云微控嵌入式单片机实训室设备采购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陈某俊、曾某玲、惠某武存在未独立评审的违法行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认定陈某俊、曾某玲、惠某武的评审意见无效,责令陈某俊、曾某玲、惠某武退回评审费,并对陈某俊、曾某玲、惠某武分别作出警告、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