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初,陵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陵水县某公司民生小区经济适用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存在异常。经查询,负责该项目的中标企业为陵水某企业。针对以上情况,陵水警方迅速立案,对案件开展侦查。
经初步调查,曾任陵水某企业副总经理的韩某找到招标代理周某,让周某运作,参与该项目陪标事宜,并支付陪标费用。接着,周某找到海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林某,让其帮忙寻找陪标公司进行陪标。
2020年1月20日,该项目开标,在陪标公司与周某的共同“运作”下,陵水某企业顺利中标,中标金额1319.91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对其涉嫌串通投标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韩某、周某、林某已被陵水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陵水警方提醒
串通投标要不得,违规中标要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串通投标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广大企业和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守企业诚信理念,共同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原标题:【夏季行动】涉案资金1300余万元!陵水警方破获一起串通投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