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区域打击整治盗伐毁坏橡胶林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陵水警方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治行动,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4月,陵水警方从一起旧案中获取线索,6月19日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
旧案回顾
永胜队盗伐林木案
2022年3月16日,陵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反映在群英乡南平居永胜队橡胶林,有人在大量砍伐胶树。接到消息后,森林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赴现场调查。通过梳理线索,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收集到的大量人证、物证后,森林分局最终确认此次胶林伐木属于盗伐林木违法行为,并锁定此次砍伐树木背后主要指使人为张某栋。
经陵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明:2021年5月,张某栋许诺以32万元的价格承包25亩地给张某松,并带张某松去陵水县群英乡南平居永胜队的林地指认界线,张某松同意并支付32万元给张某栋。2021年11月15日,张某松以张某哲的名义与某集团金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分公司)签订了农业用地承包合同。2022年3月初,为了给张某松提供25亩的承包地,张某栋通过卢某泅、黄某陆等人找到胡某林,让胡某林找到两名砍树的工人。在明知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张某栋安排符某冲、张某松在林地内,指挥工人砍伐承包地块范围内长势良好的橡胶树。隔天,符某冲为了扩大自已芒果园的面积,又指挥工人砍伐芒果园周边长势良好的橡胶树。砍伐后的树木由胡某林进行变卖。以上被砍伐林木均为金江分公司所有。
经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被砍伐林木总面积为15873.7平方米,均为规划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IV级,采伐林木总蓄积量348.4964立方米。
目前,法院已对上述涉案人员做出判决,张某栋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符某冲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胡某林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张某松犯滥代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破获新案
南平居跃进队盗伐林木案
2023年4月,永胜队盗伐林木案涉案人员在陵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长期的耐心劝说下,主动提供其他案件线索。掌握线索后森林分局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深挖彻查,成功连带破获南平居跃进队盗伐林木案。
经查,2020年6月11日,金江分公司张某栋在跃进队承包一块11.9亩的橡胶树林地,承包后由张某栋与张某松共同经营该林地,因承包林地上种植有橡胶树,张某栋交代卢某泅去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卢某泅拿出金江分公司出具的证明到陵水县林业局办理采伐手续,但未获批准。在未办理到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张某栋安排卢某泅找伐木工人对枯死橡胶树进行采伐清理,卢某泅将情况向黄某陆说明后,黄某陆安排朱某雄组织伐木工人砍树。2020年12月份的某天早上,在跃进队林地内,张某松指出界线范围给伐木工人看后,指挥朱某雄带领伐木工人砍伐橡胶树。在现场砍伐后的橡胶木材由朱某雄运往出售。
经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对跃进队毁坏的橡胶树鉴定结果为:2020年跃进队砍伐橡胶林地面积1.0876公顷,其中承包地面积为0.5334公顷,承包地外的面积为0.5542公顷,全部为林地,林地保护级别为IV级;采伐树种为橡胶树,被毁林木株数合计468株,被砍伐蓄积量152.4085立方米。
2023年6月19日,陵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传唤卢某泅、黄某陆到森林分局接受调查。经审讯,卢某泅、黄某陆如实供述了砍伐跃进队橡胶树事实。犯罪嫌疑人黄某陆与卢某泅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陵水警方提醒
森林资源是宝贵的,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防止各种形式的乱砍滥伐,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贪图钱财而触犯法律。
(原标题:深挖彻查!陵水警方连带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