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为起到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本次庭审邀请省县两级人大代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部分领导干部等旁听。
公开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担任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职务的便利,为张某某等5人在项目承揽、食堂经营承包、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5人财物共计166.86万元;2015年至2017年期间,李某某伙同海洋学院后勤集团职工郭某某等2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项目预算或虚报项目报账的方式,套取后勤集团共计7.6582万元,并用于个人开销。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及其他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贪污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已全部退缴犯罪违法所得。
公开庭审现场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提出的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