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定安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昌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昌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昌国身为长期在定安县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王昌国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昌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定安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昌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