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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施行!琼中出台《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
南海网 2024-04-11 15:55

  4月10日,记者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有关部门获悉,《琼中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从资源配置、机构设置、医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着手,促进黎苗医药事业发展。

  据悉,黎苗医药是黎医药苗医药的统称,是黎族苗族人民在长期的医疗实践、健康养生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以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康养体系,主要包括黎苗医理论体系、药材资源、成药研发、药方疗法等。

  《条例》规定,琼中要将黎苗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黎苗医药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黎苗医药服务资源;要将黎苗药发展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黎苗药材种植养殖、黎苗药研发生产、商贸流通的扶持力度,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要支持黎苗医药品牌建设。

  《条例》指出,琼中县域内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黎苗医诊疗区或体验区。有关部门将支持和协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申报黎苗医诊疗特需医疗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黎苗医药医疗服务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权利。

  此外,《条例》还提出,可以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黎苗医药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的黎苗医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有关培训,考核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黎苗医执业活动。加强黎苗药材自然资源保护,支持黎苗药材产业基地建设,促进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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