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全民参与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的社会氛围,现向社会各界征集万宁市辖区内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一、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98-62228579)
三、举报奖励
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每条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对经查属实且未被有关部门掌握,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对举报人按规定兑现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多人联名举报的,视为单一举报主体,由第一署名人统一领取奖励并自行分配。同一线索可向多个主管部门举报,但仅申领一次举报奖励。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对象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举报信息会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