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公安局通报,近日,该局依法查封五指山“鹏辉帮”组织头目名下的房产当地某商务酒店。
五指山警方依法查封“鹏辉帮”一处涉黑资产,民警现场贴封条。五指山警方供图
2020年10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五指山“鹏辉帮”石某进、王某等5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等罪判处石某进、王某等51人两年六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数额不等的罚金。
据介绍,本次被查封的该处商务酒店系“鹏辉帮”组织领导者吴某名下资产,五指山市公安局已于2019年对该酒店实行网上查封。鉴于该酒店在被实行网上查封时已整体出租,为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五指山市公安局未对该酒店实行实地查封。今年2月14日,该处商务酒出租期届满后,五指山市公安局立即对该酒店进行实地查封,共查封商铺11间、娱乐场所1家、客房106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