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一天内向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开出文号为(2023)琼综执昌江罚字第209号、第210号、第211号的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被罚款合计3.76万元,均涉及海南环岛旅游公路。
据悉,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15日,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场所是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沙地村四区9号,于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擅自开工建设海南环岛旅游公路3个拌合站项目。
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工程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开始投产运营,未取得项目的环评批复。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未依法编制环评报告表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7月13日,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12万元。
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南罗村南侧600米处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珠碧江大桥搅拌站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7月25日开始投产运营,未取得项目的环评批复。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未依法编制环评报告表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7月13日,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04万元。
此外,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白沙村西北侧770米处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工程配套临时拌合站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20日开始投产运营,未取得项目的环评批复。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未依法将编制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7月13日,海南昌江勇创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