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

新闻内容

架设“GOIP”充当电诈中介,琼海两男子被判刑
琼海警方 2024-07-03 09:59

  近期,由琼海市公安局侦办的一起在琼海市利用手机卡、手机为上家架设通话设备实施诈骗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成功判决,两名诈骗分子均被判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5日,琼海市公安局抓获利用手机卡、手机为上家架设通话设备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龚某松、黎某泰。经查,2023年9月开始,龚某松在手机“快手”等软件上得知为诈骗分子架设GOIP设备的赚钱途径后,便通过“快手”“QQ”APP软件结识诈骗上家(身份不明),为上家架设通话设备实施诈骗。龚某松在琼海市嘉积镇使用从王某达处购买的手机卡及其本人手机卡,将手机卡插入其中一部手机内,使用另一部手机与上家联系,根据上家的要求拨打电话号码,为上家实施诈骗提供服务。黎某泰明知龚某松实施上述行为,仍向龚某松提供其本人的手机卡及手机1部用于为上家架设通话设备实施诈骗。龚某松获利450元人民币。

  2024年5月9日,琼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龚某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黎某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什么是GOIP

  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它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相当于一个移动基站。

  诈骗分子可以用它任意切换手机号码,实现虚拟拨号,让境外电话伪装成本地电话。

  使用GOIP设备可以让诈骗分子实现人和SIM卡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

  诈骗分子会以所谓的“高收益”作为幌子在境内招募大批人员架设GOIP设备。而为此心动又行动的你,很有可能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使用GOIP设备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均不得使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非法收购、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

  非法架设、使用GOIP设备行为

  将构成犯罪

  严重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发现有人非法架设、使用GOIP设备

  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原标题:架设“GOIP”充当电诈中介,琼海两男子被判刑)

  • 海南在线微信号
    微信
  • 海南在线微博
    微博
  • 海南在线抖音号
    抖音

发现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商务合作 海南在线版权所有 © 1999-2016

电话:(86)0898-68582666  传真:0898-68582300 电子邮箱:webmaster@hainan.net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8层 邮编:570125